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

Yahoo vs. Facebook Part 2

Facebook被告後,為尋求奧援,向各方購買專利因應,其中於2012.3.22.向IBM購買了750件專利,見:http://km-ip.blogspot.com/2012/03/facebookibm750.html。
糧草備妥後,旋即於2012.4.3.也向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控告Yahoo侵害其客戶檔案資料管理、網頁技術、Flickr 照片分享服務以及廣告顯示技術等10件專利。

系爭專利
US7827208
US7945653
US6288717
US6216133
US6411949
US6236978
US7603331
US8103611
US8005896
US8150913
其中US7827208及US7945653這2個專利是它自己的,其餘都是買來的,其中又有4件來自專利授權公司。

Smart的看法
專利戰不見得需要自備武器,Facebook雖然自製武器不足,但他的經費多,可以迅速外購武器,也是一種作戰策略。
在本案中也可以發現,專利授權公司扮演著吃重的角逐,Facebook這次訴訟中將近一半的專利來自專利授權公司,專利授權權公司如果能精準掌握關鍵技術,未來也會是一個可行business model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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